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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泸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办发〔2017〕103号)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首届县管专家和县级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管专家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进取、创新、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精通专业业务,具有一定的学科代表性,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担任州专家协会会员1年或县专家协会会员2年以上(从第二批评选开始执行此条件),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破格参加选拔。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科学技术创新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2)省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上的获得者。
(3)获州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3位、二等奖的前2位、两项以上三等奖的首位人员。
(4)州级以上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5)有较高理论造诣,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方面成绩显著,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权威学术刊物上刊登2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创造性地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或者在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成绩突出,效益显著,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州(厅)级二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2)在县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引进项目中,担任设计、施工、监理、投资控制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获得州级以上奖励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3)在工程和工艺美术创作设计方面,获省部级表彰的人员,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 在农业技术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
(1)从事农业栽培、养殖、农产品加工、品种改良、农业规划等相关技术研究、应用、推广,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获得一项二等以上省(部)级或州(厅)级有关奖项,或获一项以上国家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2)农业技术服务成效明显,获一次以上省(部)级表彰或二次以上州(厅)级表彰为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学科带头人的人员。
(3)研究编制农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被省(部)级或州(厅)级以上批准应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首位专家。
(4)在引进、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方面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人员,获州(厅)级一等奖或类似奖项人员。
4. 在教育教学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所创建的新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州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鉴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的教师。
(2)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成绩显著,且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教育工作者,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辅导教师等,或参加县级以上各种技能大赛、优质课竞赛获得第一名的教师。
(3)直接培养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两次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两次以上省级二等奖或两次以上州级一等奖的指导教师。
(4)在全国高考中,因成绩优秀获全州教学质量评比一等奖或两次以上二等奖的教师。
(5)课题研究方面,担任国家、省、州、县级课题研究立项负责人。
(6)教育教学论文获得国家、省级评选表彰,或在国家、省级正规刊物发表的教师。
5. 在体育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国家级体育比赛单项前八名,或获省(部)级运动会比赛单项铜牌以上的运动员。
(2)被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授予一级体育运动健将的运动员。
(3)被评定为国家级一级以上的教练员和裁判员。
(4)被评为省级以上一级社会体育辅导员,或被表彰为省(部)级以上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或先进工作者。
(5)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取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亚运会参赛资格和取得全运会、省级运动会铜牌以上或打破世界记录、全国记录、全省记录及3项(次)以上全州记录,或所辅导的运动员获国家级体育比赛铜牌以上及全省运动会体育比赛银牌以上奖励的教练员。
6. 在卫生技术方面,具备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且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
(1)在医疗(含计划生育)方面,临床技术或科研成果填补了州级以上本专业空白,并用于临床推广,取得了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2)在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方面,取得州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重要成果,且社会效益明显的人员。
(3)在中医药科研中,发明研制新药、特药,被州级以上卫生或医药药品监督部门认定,属州内首创,并获州(厅)级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研究人员。
(4)在医疗(含计划生育)、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2篇以上专业性论文,且在本专业被公认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的人员。
7. 在文学艺术、社会科学、新闻出版、理论研究、广播电视工作领域成绩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显著,获新闻作品评奖活动国家级优秀奖以上;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州(厅)级二等奖以上,且近3年来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独立发表头版文章5篇以上的新闻工作者或近3年来在省级以上电视台(广播电台)独立发表头条新闻5篇以上的新闻工作者。
(2)在图书馆、文博考古、群众文化工作战线工作业绩显著,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专著,且有较高艺术价值并产生一定影响的,或有2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或4篇以上学术论文在省(部)级公开报刊发表,并在全县该学科领域被公认的权威带头人。
(3)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政治方向正确,学术造诣深厚,具有创造性研究成果,入选全国或省有关“工程奖”成果的完成人员;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州(厅)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或两次以上三等奖的主创人员。
(4)获省(部)级文艺评奖二等奖以上,或两项以上三等奖;州(厅)级文艺评奖一等奖以上,或两项以上二等奖的主创人员。
(5)在美术、书法、摄影、雕塑、舞蹈、音乐等其他艺术创作中成果卓著,有作品参加过全国文联、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性展览活动并获三等奖以上,或其作品在全国性报刊发表4件以上,或有作品参加过省文联、省文化厅主办的全省性展览活动并获一等奖以上,且在全县该学科领域被公认的权威带头人。
8. 在推广应用科学技术工作中,在省(部)级以上的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技术能手(标兵)称号的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
9. 在律师、公证、刑侦、审判、检察、交通管制或其他行业中作出突出贡献,被公认为专业学科技术带头人,并在全州、全省乃至全国享有较高声誉的人员。
10. 为全县乃至全州、全省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学者。
11. 在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认证、建议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被所在领域公认的带头人。
12. 在同期我县入选州级以上的州管和省管专家,纳入县管专家管理,不占县管专家名额,享受同等待遇。获得“国突”或“省突”(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称号,享受“国贴”或“省贴”(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直接纳入县管专家管理,不占县管专家名额,享受同等待遇。
二、县级拔尖人才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近五年来在行业中工作成绩显著,年龄在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下,在我县有合法稳定收入、有固定住所且在我县居住满3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均可以参加选拔。符合下列选拔条件之一者,可列为县级拔尖人才选拔人选。
1. 党政人才选拔条件。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奋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清正廉洁,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人员。
(2)在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惩治贪污腐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等斗争中取得突出成绩,荣立二等功以上或受到州级以上嘉奖和表彰的国家工作人员。
(3)全国、全省社科普及专家或全国、全省社科普及优秀工作者获得者。
(4)在社科理论研究、普及和其他科研方面成果显著的人员。
2. 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条件。
(1)在农产品新品种选育、推广、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建设中业绩突出,并获得县级以上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2)发明创造获得国家专利,且实施后经用于生产实践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员。
(3)创造性地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或在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改造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并受到省、州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
(4)在工程和工艺设计方面获得国家级奖励、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州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员。
(5)在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中,教学教研取得突出成果,教学效果好,社会公认,受到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上或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部)级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奖获得者;州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州级以上教学能手获得者;所辅导学生在参加省、州、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举办的各类比赛中,分别获得三等奖、二等奖以上和一等奖以上的辅导教师。课题研究方面,担任国家、省、州、县级课题研究立项负责人。教育教学论文获得国家、省级评选表彰,或在国家、省级正规刊物发表。
(6)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疾病预防控制或医疗临床实践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特别是在疑难病症防治方面作出重大贡献,获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三等奖、州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及相对应的其他专业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
(7)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具有创造性研究成果,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州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人员。
(8)在文学艺术领域有较高艺术造诣、德艺双馨,获国家级文艺新闻出版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入选“五个一工程”奖的主要完成人员;获省、州文艺二等奖以上的主创人员;获省新闻奖三等奖、州新闻奖一等奖以上的采编人员。
(9)在美术、书法、摄影、影视等艺术创作中成果卓著,艺术创作成果入选过省州级文化部门、省州文联主办的展览活动,并获二等奖以上的人员。
(10)在图书馆、文博考古、群众文化工作领域业绩显著,在省级公开出版发行15万字以上专著一部以上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11)培养的运动员参加州级运动会获得金牌或参加省级以上级别体育运动会获得前3名,并对我县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
(12)在政法系统学术研究领域基础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利用专业技术研究成果为重、特大案件侦破作出重大贡献,获省(部)级以上表彰或三等功以上奖励者;专业技术研究成果获州级有关专业评比三等奖或正式出版过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学术专著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13)应用高新技术成果,在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推广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3.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条件。
(1)在主持或实施重大科研项目中提出科学性的论证方案、咨询建议并被采纳,或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提出科学的技改方案,攻破重大技术难题,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2)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年创税在十万元以上的技术、项目主持人;在引进技术、智力和培养人才,推进科技进步方面做出较大成就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3)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在国家或省级核心期刊上发表反映管理经验的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著作1部,所在单位管理水平或综合经济指标达到省州同行业先进水平的管理人员。
(4)企业生产效益明显增长或扭亏为盈、经营状况明显改善,节能减排达到国家标准,节能降耗达到国家指令计划标准,且职工年收入逐年增长达到10%以上,能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依法按期缴纳税款,无税收违法行为,且入库税金200万元以上或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5)企业无劳资纠纷,厂群关系处理融洽,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解决下岗失业人员50人以上就业,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活动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且被社会公认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4. 技能人才选拔条件。
(1)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技绝招,达到或超过州内先进水平。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工艺、设备难关,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县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第一名,在州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前两名,在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的选手。
(6)在指导青年工人和技工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培养徒弟、传授技艺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且在参加州级职业技能、技艺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技能、技艺传授人员。
5. 农村实用人才选拔条件。取得农业部门颁发的“绿色证书”,或经人社部门职业培训考核后颁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作出重大贡献,可破格参加评选),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具有一定规模和带动能力,年纯收入1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创业3人以上、培养带头人1人以上。
(2)发展地方特色经济,从事农产品加工生产,形成品牌并有带动作用,年纯收入3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创业3人以上。
(3)从事营销活动,农产品营销年纯收入1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创业1人以上。
(4)从事科技服务活动,技术承包服务或进行技术培训,有明显的社会效益且年纯收入5万元以上、培养带头人1人以上。
(5)土地流转面积达400亩以上,从事种植、养殖业达一定规模,带动就业创业10人以上、培养带头人3人以上。
(6)创办各种经济实体,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解决农村富余人员10人以上或下岗失业人员5人以上就业的创业人员。
(7)在发展农村经济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6. 民族医师选拔条件。在民族医药中,坚持传统民族医药理念,在县内外享有较高声誉,传承民族医药技术或自己独创新技术解决多发病、疑难病有特效,或编著民族医药古籍或编撰民族医药专著,被同行专家认可的民族医师。
7. 民间艺人选拔条件。
(1)掌握丰富的民间文学知识,并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民间文学作品的民间艺人。
(2)创作的作品在群众中广泛传播,得到当地群众的公认并形成一定影响的民间艺人。
(3)掌握精湛的民间戏剧或民间曲艺表演技艺,创作有民族民间特色的戏剧或曲艺,在群众中广泛传播,得到当地群众公认并形成一定影响的民间艺人。
(4)精通民间音乐,创作或收集整理汇编成册,得到群众公认并让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艺人。
(5)精通民间器乐表演技艺,在群众中广泛传播,得到当地群众公认并形成一定影响的民间艺人。
(6)掌握精湛的民族民间舞蹈表演及竞技技艺,在一定场合上作过多次表演,并能在群众中广泛传播,得到当地群众公认并形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民间艺人。
(7)掌握高超的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和器乐制作技艺,其作品在民间和群众中广泛传播,得到当地群众公认并形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民间艺人。
(8)掌握高超的民族民间建筑营造技艺,其作品得到当地群众公认并形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民间艺人。
(9)掌握丰富、完整的传统民俗、传统礼仪、传统医药,收集整理汇编成册,在群众中广泛传播,得到当地群众公认并形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民间艺人、民间医师。
(10)积极投身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和保护事业,对我县民族文化发展有突出贡献,在组织或参加省级以上民族民间文化表演或评比和工艺展示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民间艺人和能工巧匠。
(11)列入州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承人。
三、评选原则
按照科学客观、业内认可、社会公认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以对社会的贡献、突出的学术成果和政治表现为依据,面向生产和教学、科研第一线和有关学科、工作领域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2017年9月7日前)。评选县管专家和县级拔尖人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组织推荐方式进行,可由同行专家、单位推荐,也可自荐,经本单位班子或主管部门研究后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企事业单位推荐人选,须报主管部门把关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各乡镇推荐的农村实用人才,须根据人才类别上报所属系统的行业主管部门(如:农业生产类,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等)统一初评后推荐上报。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沟通协调工作。
(二)组织初评(2017年9月13日前)。由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牵头做好初评工作。初评工作包括:制定初评方案、组建专业评审组、审核申报材料、组织初评工作、提出初步人选名单(须排名)、撰写推荐情况报告(提出初评意见)。专业评审组一般由5至8人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人。初评方案、专业评审组名单、组织初评材料、初步人选名单及初步人选有关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前报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管理办公室(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审定并备案。
(三)专家评审(2017年9月20日前)。根据初评推荐情况,由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管理办公室组建“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资格评审专家组”,对各单位(主管部门)初评推荐上报的初步人选进行资格评审,通过评议、票决等形式提出候选人员名单(报名人数较多领域一般按不低于3:1的比例提出),并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
(四)综合评审(2017年9月25日前)。根据全县评选名额安排,召开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通过专家评审及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通过的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正式候选人。
(五)公示、命名及颁发证书(2017年10月15日前)。将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正式候选人,在《泸西之窗》、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和《泸西党建网》等媒体及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查属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没有重大不良反映的报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命名,并颁发《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证书》。
五、上报材料
(一)推荐县管专家和县级拔尖人才需上报材料
1. 呈报单位推荐情况报告
2. 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推荐表
3. 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初评表
4. 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名册
5. 泸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成果统计表
6. 附件材料:有效证件复印件、个人简历及工作成就简况、个人所获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研究成果(专利证书、项目立项书、主要论文、专著)、工作实绩证明(在技术推广、人才培养帮带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等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一人一册”编制目录、建档上报(附件5)。
第一批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推荐表》、《初评表》、《人选名册》、《成果统计表》上报一式3份,其余材料各1份,同时报送所有材料电子文档(获奖证书等报送扫描件)。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管理办法》(泸办发〔2017〕103号)研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评选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政策宣传及评选相关工作。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评选推荐条件,把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群众公认、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并将推荐上报名单在单位进行为期不低于3天的公示,各单位务必在推荐情况报告中反映公示及有关问题处理情况。
(三)严明工作纪律,保证公平公正。各单位(主管部门)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把好材料审核及评选关,评审小组人员不得接受申报对象的约请及送礼等,对违反评选工作相关纪律的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各单位(主管部门)申报材料务必于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前上报县人才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桥生 联系电话:0873—6627186(13769489172)
电子邮箱:lxzzbrcb@163.com
附件:
1. 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推荐表
2. 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初评表
3. 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名册
4. 泸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成果统表
5. 申报对象工作实绩证明(模版)
6. 泸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评选上报材料目录
中共泸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中共泸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印
附件1
编号:
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
推 荐 表
申报人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申报项目:
专业类别:
申报类别:
中共泸西县委组织部 制
201 年 月
填 写 说 明
1. 《推荐表》中凡涉及日期栏目一律填写到年、月、日,格式统一,比如:2013.05.30。
2. 编号: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填写。
3. 申报项目: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
4. 专业类别分为:数学、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力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物学、农学、林学、畜牧兽医科学、水产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药学、中医学与中药学、工程与技术科学基础学科、测绘科学技术、材料科学、矿山工程技术、冶金工程技术、机械工程、动力与电气工程、能源科学技术、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化学工程、纺织科学技术、食品科学技术、土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航空航天科学技术、环境科学技术、安全科学技术、管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军事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科学、统计学、实用技能等。县级拔尖人才同样使用此表申报。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申报时,专业类别没有细列的,可结合实际专业或专长作具体说明。
5. 申报类别:按农畜林水、工业经济、矿产资源及新材料新能源开发、医疗卫生、建设和发展规划、特色生物产业、环境保护、新闻文化艺术、社会科学类等进行填写。
6. 申报理由:填写符合《管理办法》中第几项第几款人选条件或单位推荐破格参加选拔的理由。
7. 各栏目设定行数若不够填写,可自行添加或扩展,但要做好排版工作,统一A3双面打印制作。
8. 照片: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即平时所说一寸大)。
A. 基本情况
姓 名 | 曾用名 | 性别 | 贴 照 片 处 | |||||||||||||||||||||||||||
民 族 | 籍 贯 | |||||||||||||||||||||||||||||
出生日期 | 参加工作日期 | |||||||||||||||||||||||||||||
政治面貌 | 参加党派日期 | |||||||||||||||||||||||||||||
婚姻状况 | 健康状况 | |||||||||||||||||||||||||||||
学 历 | 学 位 位 | |||||||||||||||||||||||||||||
专业类别 | 专业技术职称 | |||||||||||||||||||||||||||||
专长特长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单位电话 | 住宅电话 | |||||||||||||||||||||||||||||
手机电话 | 邮箱地址 | |||||||||||||||||||||||||||||
户籍所在地 | ||||||||||||||||||||||||||||||
居民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及邮编 | ||||||||||||||||||||||||||||||
单位地址及邮编 | ||||||||||||||||||||||||||||||
申报理由 | ||||||||||||||||||||||||||||||
B. 学习简历(从大专填起,含学历、学位情况)
起止日期 | 毕业院校 | 是否全日制教育 |
C. 工作简历(时间填到月,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段)
起止日期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D.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
起止日期 | 职务名称 | 任职单位 |
E. 参加县级以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及在民主党派任职情况
名 称 | 届 别 | 职 务 | 备 注 |
F. 国内外主要学术组织兼职情况
学术组织名称 | 所担任职务 | 起止日期 |
G. 获得县级以上成果奖励和荣誉称号情况
奖励或荣誉名称 | 授予单位 | 奖励日期 |
H. 参加培训情况(近三年来的培训情况)
起止日期 | 主办单位 | 培训班次类别和名称 |
I. 家庭成员情况
姓 名 | 称 谓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J. 主要业绩简述(限800字)
K. 单位评荐意见
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 ( 盖章 ) 年 月 日 |
党委(党组)推荐意见 |
( 盖章 ) 年 月 日 |
县委组织部 意见 | ( 盖章 ) 年 月 日 |
县委意见 |
( 盖章 )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及要求:1. 对照《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2项要求,一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2. 按照《推荐表》、《初评表》、有效证件复印件、个人简历及工作成就简况、个人所获专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研究成果证明等,连同《推荐名册》、《成果统计表)“一人一档”制作目录、建档报送。报送地址: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管理办公室(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电子版报送邮箱:lxzzbrcb@163.com。电话:6627186。
附件2
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
初评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XXXX.XX ( 岁) | (2寸彩色照片) | |||
民 族 | 籍 贯 | XXX省XXX县 | 出 生 地 | XXX省XXX县 | |||
入 党 时 间 | XXXX.XX | 参加工作时间 | XXXX.XX | 健康状况 | |||
专业技 术职务 |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参加学术团体及 任职情况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主要学习和工作简历 | 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 ||||||
获荣 誉称 号情 况 | |||||||
获科 学奖 励及 专利 情况 | |||||||
承担 科研 项目 情况 | |||||||
突出 贡献 和学 术水 平简 述 | (500字以内) | ||||||
单位(主管部门)评审小组 意见 |
组长(副组长)签字: 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呈报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名册
呈报单位:(盖章) 申报项目: 填报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入党时间 | 工作 时间 | 学历 | 学位 | 职称及职级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毕业学校 及专业 | 申报项目 | 申报 类别 | 成果奖励及荣誉称号 情况(150字以内) | 突出贡献事迹 (300字以内) |
1 | 此栏为必填项,填写格式按照时间顺序如:2003年05月:获XXX科技进步一等奖;2005年07月:被列为XXX人才培养对象;2006年9月:获XXX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填报近5年来取得的主要成果) | 此栏为必填项。填写格式如: 长期从事农业推广工作,先后主持了农用稀土在水稻、玉米施用技术的推广;主持完成xx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工程。先后参加和主持xx科研项目…出版专业著作x本(专著名称),在《xx》等国家和省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x篇,其中,有代表性论文:《XXXXX》(国家级刊物《XXXXX》XXXX年XX月第X期刊登、《XXXXX》(省级刊物《XXXXX》XXXX年XX月第X期刊登等(结合岗位或个人实际填报,要有具体的实绩支撑,切记内容空泛,特点不鲜明) |
填表说明及要求:1. 此表由呈报单位填报,申报人数为2人以上,按照贡献、成果突出情况及评审组评审意见进行排序;2. 出生年月填写格式:如1970.02,月份不足两位数的用0补齐;3. 申报项目: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4. 申报类别:填写申报的学科类别号。学科类别分为:①自然科学 ②社会科学 ③工程技术 ④农业⑤医疗卫生 ⑥文化艺术 ⑦其他(具体说明)等7类。
附件4
泸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成果统计表
单位: 姓名: 申报项目: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成 果 目 录 | 类 别 | 级 别 | 角色 | 具体情况 (实施项目、发表作品等情况) | 效益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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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填表说明及要求:1. 类别:①自然科学;②社会科学;③工程技术;④农业;⑤医疗卫生;⑥文化艺术;⑦其他(具体说明);2. 级别:①国家级;②省、部(厅)级;③州级;④其他(具体说明)。类别、级别可只填前面的标号,如“国家级”的填①。3. 角色:在完成项目中本人所排位置;4. 效益:实施项目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作品获奖、转载、摘登等情况;5. 其中,论文等理论成果,“具体情况栏”列出字数、刊发或评审单位、时间等;6. 成果项目必须如实填报,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候选人资格。7.申报项目:县管专家 县级拔尖人才。统计表不够填写请自行复制,表内装不下的内容可附文字说明。
附件5
申报对象工作实绩证明
(模版)
XXXX,男,汉族,XXXX年X月生(XX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XXXXXXXXXX职务。根据《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XXX同志申报XXXXX领域“县管专家”(或县级拔尖人才)人才评选项目。该同志近五年来取得的主要工作实绩为:
1. XXXXXXXXXXXXXXX;2. XXXXXXXXXXXX;3.XXXXXXXXXXXXXXXXXXX……(做了什么工作,取得了什么效果,内容简明扼要,注重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切记空谈阔论、泛泛而谈,字数500至800字左右)
本单位为其真实性负责,特此证明!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6
泸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评选
上报材料目录
1. 呈报单位推荐情况报告
2. 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推荐表(一式3份)
3. 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初评表(一式3份)
4. 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名册(一式3份)
5. 泸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成果统计表(一式3份)
6. 申报对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式1份)
7. 申报对象个人简历及工作成就简况(一式1份)
8. 申报对象个人所获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1份)
9. 申报对象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1份)
10. 申报对象研究成果(专利证书、项目立项书、主要论文、专著)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1份)
11. 申报对象工作实绩证明